第(3/3)页 “这都什么年代了,废宅大叔。” 约翰翻了翻白眼,鄙视着鼹鼠。 “第一,我不是大叔,我特么才二十五岁…第二,我现在可是一家酒吧的老板…我在二十岁的时候就实现了财富自由!” “哈…卖工业酒精的酒吧…还有天天宅在店里的老板…你平时一定没什么花钱的机会,毕竟你的店看上去可够老的。” “那是因为我要缴一大笔税,还有那该死的房贷要还!” 鼹鼠有些气恼的抓了抓凌乱的头发。 “你不知道国税局下手有多狠…特么的整整三成的年利!我还得拿剩下的里面的五成来还皇后区的房贷…” “算了…像你这样的温室里的花朵是不会明白的…” “有屁快放!别搁这兜圈子。” 约翰有些见不得他那扭扭捏捏的模样。 “好吧好吧…如你所见…我的酒吧人气不低吧?” “嗯,看见了…你振臂一呼就有一大票傻子跳出来挨打。” “那都不重要…地段也不错吧?” “确实,夹在几个黑帮的中间…也幸好你是做佣兵的生意的,不然那些混蛋早把你的钱包给你扒空了。” “那是,我的眼光历来是不错的。一眼就瞄中了这个好位置…好吧好吧,我说正事。” 约翰的逼视成功的让鼹鼠想起了自己要讲什么。 “说真的,伙计…有兴趣参个股吗?有你的实力加盟我能把这个规模再扩大无数倍…我们可以一起赚大钱!” “让我来当打手?” “不不不…怎么是打手呢?这叫拳头入股!” “很抱歉伙计,我这几年应该抽不出时间照看这边…” “不过我可以美刀入股,还能给你雇个安保队…” 鼹鼠的表情肉眼起见的阳光了起来…在他的印象里,巫师们都是些会点石成金的大富豪。而在美丽尖,金钱的威力其实并不比拳头弱多少。 “但前提是我持干股,你做店长。” 约翰挥手示意鼹鼠不要着急打岔。 “重新自我介绍一下,我叫约翰·斯塔克·威克…托尼·斯塔克是我的亲舅舅…我不习惯当别人的员工。”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