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其二是保持影像、音乐等风格,调整剧本和表演,做出超越生活,超越真实的风格,例如传奇性,就拿传奇性作比方,那么首先得修改剧本,就像荒诞风格的电影首先得有荒诞的事件一样,在事件上、细节上增加传奇性。 演员的表演也要调整,摆脱写实风格,可以尝试适度夸张,那么也会有多种可能的风格呈现,例如一部酷酷的西部片,或者是暴力美学的风格,或者通过加强人物内心呈现的强度等手段,做出一部即传奇,又有感染力的影片,甚至可以做出一部喜剧片。 在这两个风格方向上,宋铮个人其实还是更喜欢后者,因为尽管前者具有更强烈的心理冲击,但它不美,另外从商业性上考虑,也应该是后者。 在不考虑冷静、客观的写实风格的前提下,这部影片还存在一些可商榷之处。 就比如现在正在拍的这场戏,徐争和多步杰在餐馆里的一场对手戏,这是为了铺垫两个人性格的,可是和之前看守所里的那场戏似乎有些重复了,影片法庭戏之前的那场看守所的戏,就是徐争和多步杰第一次见面那场,从剧作的角度,风格的角度上都值得斟酌。 在剧作上,这场戏是否有存在的必要? 这场戏对叙事没什么作用,主要起塑造人物的作用,就徐争而言,重点是传达了徐争关注的是钱,从而对这个律师有了一个最重要的初步塑造。 对多步杰呢,其实更多的是通过影像塑造出了一个“恶的可怕”的形象,多步杰的“可怕”是要在法庭戏之后,二人吃饭那场戏之前塑造出来的,否则那场戏不具有多步杰对徐争的巨大压迫力,多步杰的一举一动,就不能令人感到紧张,从而产生那场戏的张力。 所以说,这一场戏真的有必要吗? 首先,对多步杰的“可怕”的塑造,完全可以在法庭戏上完成,例如增加一句那个警察的台词,警察对徐争怒吼:你知道他是什么人吗?你知道他背着多少条人命吗?! 还可以在吃饭这场戏的开头,再进一步辅助塑造一下,例如隔壁桌的几个狠角色在高声喧哗,多步杰看了一眼,狠角色们认出了他,赶紧离开。 这些有信息量的塑造,是影片这种主要靠影像渲染的方式更有力度的。 再说徐争这个角色的塑造,试想一下,如果没有看守所那场戏,徐争在法庭上为多步杰脱了罪,出了法庭就说:快给钱,不然我让你这个官司再输回去。 这本身就完成了这一形象塑造。 其实,在宋铮看来,在餐馆里的那场戏就非常好,徐争拿着账单上的签名,以暗示的方式威胁多步杰,他可以帮他脱罪,也可以帮警察重新定他的罪,这个行为本身是十分具有说服力的,只要利用好就足够了。 例如,徐争一开始就直奔主题要钱,而多步杰则不想给,这时候徐争有备而来,直接那么威胁他,这样这个人物就立即出来了。 而且,这样也形成了一个翻转,一个令观众意想不到的惊喜,效果是比现有的方式更加顺理成章。 所以,从剧作上来看,看守所一场戏完全是多余的,而且可能是画蛇添足的。 从风格的角度来看,整部电影里,也有一处应该斟酌。 在对多步杰的形象表现上,刻意的让他陷入黑暗之中,产生一种“可怕”的气氛,刻意做出这种画面,是一种有漫画感的风格,会给观众一种超越真实的暗示,即黑暗中的这个“恶魔”不能是一般的人。 可是,多步杰在接下来的相当长的时间里,人物形象跟不上这个烘托,他在撞死那个老太太之前,没有任何不正常的行为。 要是多步杰契合这个影像烘托的话,和徐争吃饭时,蘸着辣椒面生吃一只刚剥了皮的乳羊糕,边吃边介绍这才是最嫩的羊,这还差不多,另外还要在介绍他那辆红车的由来,说到他老婆死时再加上一句“是我干的”才行。可以说,这场戏里这一处的风格,也不是很契合这部电影。 徐争在弄翻了警车后骑马去救人的那一场,也是一个值得斟酌的地方,辽阔的天地,震撼的音乐,徐争单骑飞驰,把气氛一下烘托到极高。 可是,尽管这里是表现出了一种悲壮,但却同时有了一丝浪漫主义的味道,一种天地孤影任我行的感觉,这无疑是不合适的。 而原因主要是由于“骑马”这个设置,再加上画面效果共同形成,如果不是骑马而是拦下一辆路过的车,或者骑马时尽量贴近人拍,不要拍出苍茫天地来就没这个问题。 前一个问题还是小问题,第二个问题是在这里把气氛烘托到那么高是否合适? 这里显然不是影片大高.潮,最后徐争的死才是,而且这里的情绪和最后徐争之死的情绪是同一种情绪,在这里把观众的情绪调动到高.潮,是给最后的情绪调动制造障碍,人为的调高了观众的情绪反应值。 不是说这里不能烘托气氛,而是不应该烘托的这么过头,这里应该低调些,至少比剧本里设定的要低调很多。 最后的高.潮戏,特别是徐争之死,客观来讲它是这部影片主人公的收场,这个收场想要做出什么效果? 要感动人,还是不要感动人? 是要引人思索,还是让人震撼? 这些都是可能的选择,没有对错,因为一个故事是千变万化的,会有多个成立的版本。 这个收场要做出什么效果,主要取决于影片想表达什么。 这部影片里这个效果给宋铮的感觉不是太明显,或者说不太确定想要做出什么效果。 但是从采用自杀式爆炸、徐争说“我们是人,你不是”,以及前面徐争骑马时渲染悲壮的气氛这几点来判断,可能是想要感动人,并且烘托出徐争所扮演的这个人物的转变和升华,而且,这也是商业片的正常路子。 假设这就是影片原本想要的效果,那么很遗憾,做的不是很到位。 让一个人的死很感动人,常规的有两种方式,一是让观众爱上这个人,或者同情这个人,舍不得他死,或者不愿看到他死。 二是这个人死的伟大,是利他性的自我牺牲。 其实主要是第一种,第二种往往是第一种的一个补充,或者说第二种通常需要第一种的铺垫。 这部电影里徐争既不让人爱,也不令人同情,其实即便在他死前十分钟开始塑造这种效果也还来得及,但宁皓却没有这么做,所以不能走第一种方式。 然而,徐争死的那一刻又不是自我牺牲,因为他死定了,他已身负重伤,逃不出坏人的魔爪,这使他的死,成为了自然而然的预期,失去了感人的力度。 不过,这些还都只是表面的原因,其内在的原因是,电影本身没有清晰的表现出徐争转变的过程,以及是因为什么转变了。 这个人物从头到尾的行为很自然,真实可信,而且自然的不露痕迹,观众能够感觉到似乎有种变化并且毫不虚假,但却不能清晰的意识到这种变化是什么,因此就感受不到这种变化的力量。 第(2/3)页